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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 Places 最近由于项目的审核,我得空闲翻看以前买的书《People Places》,以前只是因为要交读书笔记,就只是很粗略地翻阅,现在我打算认真仔细的阅读,做读书笔记(这也是毕业设计时老师教我们养成的好习惯)。
昨晚跟L通电话的时候,他跟我讲了一则最近的新闻(现在也应该是旧闻了),关于流浪汉无家可归,最后冷空气来袭的时候,被冻死在街头的事情。今天刚好看书时发现一个章节是关于无家可归、恶意破坏者和“不受欢迎的人”。里面讲到现实的公共空间的“公众”真正的构成部分,当然不会是属性为人的群体,而是一般的市民,而在一些私人开发商开发的公共空间里,其主体可以为典型的中高层阶级。所以像流浪汉以及一些无家可归的人是不受欢迎的,并且在我们一些设计中甚至是有意识的去排斥他们。就是因为有那么一些人在公共场所看到比他们穷困的人就觉得受到了冒犯,尴尬或辱没。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样的人群意味着更多的磨损和增加的管理。可是在那些一般市民逗留的场地,我们见到的垃圾和损耗也不会少。 上周在汇报的会议上,有人针对大梅沙公园管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可以说大梅沙公园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公共空间,说它成功,是因为它的受欢迎程度,当然这也与它免费以及24小时开放的原因有关。相应地,也就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垃圾多了,破坏严重,设施不齐全,夜晚留宿的人很多。有市民对此投诉,政府也想好好管理,每年也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去修复。有人提出应该对公园进行管理,限时开放,夜晚就不会有流浪汉之类的人群破坏;也有人提出可以进行相应的收费,控制人流量。可是这些优点不正是吸引人的地方吗,人多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究其根本还是人自己本身素质的问题,如果大家自觉不乱扔垃圾,多爱护珍惜身边的公共设施,也不至于是这样的结果。如果说要对其进行收费,对人进行区别对待,那么这个公园也就不能称为People Places了。 トラックバックこの記事を参照しているブロ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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